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_解除行政拘留的条件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由公安机关执行,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第一,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第二,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则象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第三,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处罚手段来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第四,适用机关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五,羁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
2、行政拘留可以保释吗?
行政拘留没有保释,但是因自身或家庭面临某种困难,确实需要出所解决的,可以请假。
3、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吗?
可以,按规定,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时提供的担保人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担保人跟本案无牵连,即只要不是该案的当事人即可。
(2)担保人依法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担保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便于办案机关找人。
(4)担保人要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那么即不是适格的。
因此,符合以上条件的即可以作为担保人。
不过,做了担保人后要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就将要接受3000元以下罚款。
当然,当事人实在找不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的,可以选择提供保证金,并且,当事人是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4、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所交的保证金可以退吗?
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并交纳保证金后,以下情形会退还:
(1)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
按规定,行政处罚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被撤销:
A、行政处罚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所以若是有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即主体不合法,那么会被撤销。
B、行政处罚不适当。对于“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比如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2)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
如果行政拘留开始执行,意味着不再暂缓执行,那么之前交的保证金,就要按规定返还被行政处罚的人。
5、行政拘留会留案底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到的(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