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违法吗_群租房对房东的处罚

2023-03-13 05:55:18 / 刑法罪名 / 阅读

本期《明达说事》,我们来说一说温州一小区地下室惊现群租房这件事。

这些年许多城市里出现了大量的群租房,有的是将单元房打上若干隔断,有的是在地下室建成迷宫一样的“鸽子宠”。这样的群租房租金相对低廉,但是大量的安全隐患却不容忽视:人员密集,空间狭小,过道堆积杂物,电线裸露老化,住户使用大功率电器……

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和社区的反映,宏业小区某幢房屋的地下室内存在人员群租现象,涉嫌违法搭建,安全隐患严重。执法人员立刻介入处置,经调查,宏业小区某幢房屋的地下室内确被人擅自利用砖墙隔断,形成了10余个房间,部分被个别业主占用堆放杂物,另有一部分则被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地下室内空间狭小,通风较差,一旦发安全事故,极易造成严重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法人员向相关当事人发放限改文书,同时联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在地下车库内张贴腾空通知书,责令租住人员限期内腾空搬离。经执法人员督促后,多数出租房间已腾空整改,但仍有个别人员心存侥幸,迟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

腾空通知书

为及时消除隐患,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地下室违规群租现象。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街道城管办,对宏业小区地下室内的违章隔断砖墙进行强制拆除,整治违规群租房面积达450平方米,还广大居民一个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

温州一去茶去茶餐厅因这事被立案调查

人行道作为公共资源,未经审批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难会发现占“公”为“私”的一些行为,这些行为不仅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秩序,而且还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日常管理巡查时发现,辖区飞霞北路一茶餐厅在公共人行道上占道摆放一辆四轮小餐车,据调查,该小餐车一直处于未正常使用状态,因此被临时停放在此,秉着人性化执法管理理念,执法人员向该店发放行政执法提示单,督促店方限期将停放在公共人行道上的餐车进行清理,逾期未清理将依法予以查处。

执法人员发放行政执法提示单

由于该店未在行政执法提示单限定时间进行清理且未取得占道审批许可手续,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予以立案查处。

测量占道面积

立案审批表

整改后

现如今,我们的城市文明在不断提升,类似占“公”为“私”现象虽然在城市管理中仍有存在,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积极主动作为、责无旁贷,维护好辖区市容环境秩序。

普法小贴士

《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及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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