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_无意损坏他人物品赔偿法律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犯罪类型,关于故意毁坏罪,刑法所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刑事处罚呢?我们今天就来和大家聊一聊这个法律问题。首先,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刑法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知,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有两个,分别是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毁坏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每一个数额标准都对应着不同的量刑标准。所以,要确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被告人最终会被处以何种刑罚,就需要确定刑事被告人毁坏财物的数额到底是属于数额较大还是数额巨大。是有其他严重情节还是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刑事被告人毁坏财物的数额到底是数额较大还是数额巨大呢?哪些情节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和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由此可知,如果刑事被告人的毁坏财物的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那么就属于毁坏财物数额较大,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罚;如果刑事被告人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就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罚。然而,刑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中,并没有对毁坏财物数额巨大的标准和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出规定。在实践中,一些省份制定了自己的执行标准,比方说内蒙古自治区毁坏财物数额巨大的标准就是五万元以上。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判断是否系毁坏财物数额巨大,需要具体考审理案件所在省份的具体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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