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不再开具18类证明的文件_公安部不出具证明最新规定
奇葩证明早已屡见不鲜,群众办事总是被要求开各种各样的证明,于是广大群众便“有困难找警察”纷纷奔向公安局、派出所,让公安机关也很是无奈。现在将公安部发布的“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告知大家,并贴心的告知大家应当去哪里出具!
1.身份证号码升位
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公安部:居民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即10)用“X”表示,其由固定公式算出。
到哪出具: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2.名字写错
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公安部: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公安派出所,而且派出所也不知情,所以不应出具证明。
到哪出具:公民应当到公证机关,由公证机关来公证证明。
3.身份证丢失
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
公安部:公安机关在办理补办身份证上没有附加条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到哪出具:对于身份证损坏丢失的,市(县、区)局都有身份证办证中心,到那里不但能补办,还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4.身份证就代表身份
持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
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
到哪出具:身份证和户口簿本身就能代表公民身份,可以直接使用。
5.偿还能力证明
公安部: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公安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到哪出具:公民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6.生存(健在)、死亡证明
公安部: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到哪出具:开生存(健在)及死亡证明的,应该找卫生防疫部门。
7.亲属关系证明
公安部: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到哪出具: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
公安部:民政部门是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状况属于民政部门的责任范畴。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到哪出具: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
9.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
公安部:公安机关对丢失居民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刻给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到哪出具:丢失后立即补办,或者办理临时身份证,即不需要开身份证丢失证明。
10.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公安部: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畴,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到哪出具: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1.实际居住地证明
公安部: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到哪出具: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
12.人员失踪证明
公安部:宣告公民失踪是人民法院受案范畴,不是派出所的责任范畴,派出所无权证明人员是否失踪。
到哪出具: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
13.保险事故证明
公安部: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察,公安派出所无法对现场损失作出核定,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到哪出具:向保险公司报警,请求事故现场勘察人员到场。
1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公安部: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对个人不予出具。
到哪出具: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给予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所以单位需要此证明的,事先请让单位开介绍信,免得折腾两次。
15.各类证件、印章的丢失证明
公安部:公民因各类证件、印章丢失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报过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到哪出具:对于证件、印章丢失的,报过案的,派出所只给开报案登记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公安部:现实表现证明属于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到哪出具:由组织出面。
17.房产情况证明
公安部:公民房产情况不在公安机关业务范畴之内,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到哪出具: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18.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的证明
公安部:任何劳动者都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是对就业者是一种歧视,是违法的。因此,派出所对个人持调查表的不予出具证明。
到哪出具: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