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哪些
询问未成年证人的规定有: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讯问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到未成年人的住所、单位、学校或者其他适当的地点进行。
一、询问未成年证人的规定有什么?
询问未成年证人的规定有: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二条,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讯问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到未成年人的住所、单位、学校或者其他适当的地点进行。
二、法律依据
第一百九十条 :询问未成年的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并应当向证人、被害人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或者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
第一百八十九条 :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严禁使用威胁、引诱和其他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询问中,涉及证人、被害人的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出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公安机关在对未成年进行询问的时候应当由其监护人在场进行。我国一直强调建设法制国家,公安机关在执行相关司法审理程序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避免出现知法犯法的情况发生,造成未成年精神或者人身伤害的,监护人可以申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