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公安机关立案吗

2022-01-06 14:50:35 / 刑法罪名 / 阅读

  一、抢夺罪公安机关立案吗

  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应当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抢夺罪怎么判刑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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