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多少年_交通事故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2023-03-12 19:20:34 / 法律法规 / 阅读

5月22日凌晨4时许,四川南充顺庆区金台镇,74岁的赵大爷正拉着一背篼蔬菜前往镇上集市,途径金台镇公交站时,被一汽车撞倒,受伤严重。肇事车辆未停车,驾车逃离现场,后赵大爷经120急救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封面新闻记者从南充市公安局交警获悉,肇事男子已被抓获。

接到报警后,南充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因为事发时正处于凌晨,人、车稀少,现场并无目击证人。民警通过勘查发现,现场遗留肇事车辆的一个灯罩及几片车辆外壳部件,初步确定肇事车辆是棕色。

民警立刻调取事发路段周边的监控,发现确实是一辆棕色面包车将一名在路上步行的行人撞倒,肇事车辆未停车,驾车逃离现场。

确定车辆的基本特征后,民警调取金台镇及潆溪镇的相关卡口记录,将过往的车辆逐一进行比对,逐一进行排查。抽丝剥茧,最终锁定一辆号牌为川R66***的面包车,初步锁定嫌疑人冯某。将卡口照片将冯某进行比对,确定事发驾驶员的确是冯某。

从现场勘查后一小时,民警在冯某的住处将其抓获,对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一事,冯某供认不讳。他表示,前一天晚上6点至次日凌晨2点在KTV里面上班,下班后驾车运送物品到永丰乡,在驾车返回城区的路途中发生事故。因自己很疲惫,以为碰撞的是垃圾桶就未停车查看,继续驾车回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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