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有哪些_车祸理赔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
对于一起交通事故致人伤害的案件,出院通常是开始具体理赔的时间,因为受害人出院意味着因伤害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常见赔偿项目数额可以计算出来,并受害人可以选择伤残鉴定等。具体而言,受害人出院后,围绕赔偿问题,应当从如下方面展开。1、明确各个赔偿项目类型对于人身伤害的案件,常见的项目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此外,对于出院的受害人,还应当考虑是否构成伤残的情况,如果受害人的伤害有构成伤残的可能的,还应当委托伤残鉴定,一旦拿到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书,受害人即可多主张含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多个项目内容。2、通过可收集的证据材料,计算损害数额对于上述各个项目的计算,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计算。如医疗费,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此时,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各种医疗单据、票据就应当是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3、选择索赔 途径车祸案件的索赔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以及诉讼的途径解决,对于伤残、死亡以及那些索赔难度大的案件,受害人适宜在专业交通律师的协助下采取调解或诉讼的途径解决。4、具体索赔在上述情形都准备完毕后,受害人具体实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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