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_民法典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签订大大小小各类的合同,而有些合同当事人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在合同中会习惯附上免责条款。这些免责条款真的能够如愿免除责任吗?对于免责条款的适用,常见于保险合同中。举个例子,小王感情受挫想要轻生,但又担心年迈的父母,于是给自己投保了一份寿险之后服毒自杀。但保险公司却拒绝对她的家人给予赔偿。原因是保险合同在“自杀条款”中约定了两年的免责期。那么这种免责条款约定是否有效呢?首先,合同是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签订的,要使得合同条款有效,条款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一、各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经各方当事人协商同意。意思表示一致,各方当事人能够接受,合同条款才能缔结生效。二、合同条款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和风险。但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和风险,限制和剥夺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或者故意加大另一方当事人的风险。三、格式合同条款,其提供者须尽说明义务。对于事先拟好的免责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应该采取加粗或者高亮等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并对条款进行说明。对于免责条款,我国《民法典》第506条规定了合同中的这两种类型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即条款约定行为对对方造成的损害可免责,这种条款是无效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即条款中约定因为自己的行为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而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免责条款也是无效的。而上述的案例,保险公司对于“自杀条款”设置两年的免责期,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为了获取赔偿而做出极端的行为,没有触及条款无效的情形,所以这个条款是有效的。建议大家在签订合同或者购买保险的时候要看清合同内容,以及是否存在免责条款,对于不理解的合同条款一定要问清楚,或者先咨询律师。法宝在线垫钱打官司,诉讼成本低法宝在线推出的先打官司后收费的垫资诉讼是一种全新的打官司模式,帮您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等打官司的所有费用,只有在官司打赢且执行回款后才收费。败诉或没能成功回款,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有了垫资诉讼,这样您就不用再担心打官司的成本高了,而且是官司打赢了再付费。垫资诉讼可以帮助个人或企业零成本打官司,它不像一般的银行贷款,如果不成功,垫资诉讼所为您的案件垫付的款项不需要偿还,而且是跟律师、垫资平台的利益捆绑,立案速度快,诉讼零风险。这就是垫资诉讼模式,全新的打官司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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