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民事上诉状_劳动纠纷上诉书格式范文

2022-08-15 14:25:17 / 法律知识 / 阅读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略)

被上诉人:(略)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劳动争议一案,不服人民医院一审(重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工资和失业保险金损失的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上诉理由:

应该肯定,一审(重审)依照事实和法律,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一审《民事判决书》一样,判决上诉人解除与被上诉人的劳动关系合法,不承担赔偿责任,上诉人表示赞同,但判决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工资24538.70元、支付被上诉人失业保险金损失14028.00元,上诉人不能服判。

一审既然认定了被上诉人短少货物79.29吨,给上诉人造成184756.43元重大经济损失事实,也认定了被上诉人收付款短款、收发货短货由其赔偿的承诺的事实,就应当以短款抵减工资,一审未判决用短款抵减工资,有失公允。事实上,用短款冲减工资后,不是上诉人欠被上诉人的工资24538.70元,而是被上诉人欠上诉人的货款160217.73元。

上诉人虽未给被上诉人缴纳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费,但承担了养老保险中本该由被上诉人承担的8%(8837.28)的费用,远远超过应交纳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费的金额,且被上诉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审判决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失业保险金损失14028.00元,对上诉人代缴纳的应由被上诉承担的养老保险费只字未提,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的规定,也不符合情理。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一审关于工资和失业保险金损失的判决,既不符合其认定的事实,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显失公正,请求二审法院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略)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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