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起诉有效期几年_借条的有效诉讼期限
欢迎收看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衡阳公共频道联袂打造的《法在身边》。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互相借钱是常有的事情。有人觉得借出去的钱什么时候要都可以,有人认为手握借条就可以高枕无忧,可他们往往忽略了一个的问题:借条也有“保质期”,过了“保质期”可能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时长 03:44
精彩内容
【正文】
张三(化名)和小李原是好友,2011年10月,张三向小李借款120万元,签订借条约定借款期限8个月,并附带利息。
【同期声】小李 市民
后来他只还了50万元本金 我碍于情面每次都是电话催讨 之后他没有还钱 我只能诉讼至法院。
【正文】
被告方辩称,主张本金和利息的诉讼时效于2014年7月届满,可以不履行义务。
【同期声】小李 市民
2019年的时候 我曾找到他又打了一张借条 上面写“尚欠本金70万元 本人愿意继续归还”
【正文】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张三重新签订的借条表明他同意履行该项义务,此时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但利息债权再无明确表达,不再受到法律保护。最终,法院判决张三返还小李借款本金70万元,驳回小李其他请求。
【同期声】雷一思 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我们所讲的借条“保质期”,其实是诉讼时效。这里特别需要注意两个时间节点,三年和二十年。案例中双方约定的有明确还款期限,那么从到期还款日期起,三年内为诉讼时效。
【字幕】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正文】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也就是说诉讼时效“过期”,债权人很可能败诉。
【同期声】雷一思 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小李能够追回50万元本金 和他积极申请权利的行为分不开 如果他没有更新借条 很可能败诉 小李的利息债权得不到支持 就是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后没有明确表达或没有证据证明
【正文】
律师介绍,办理过的案件中,不少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上吃了亏。事实上,只要债权人积极作为,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都能让欠条“保质期”重新“激活”。
【同期声】雷一思 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或要求对账、提供担保等方式都可以使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我们平时需要注意保留律师函、信件、快递票据、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催讨债务的证据或证明债务人同意继续履行的各种证据
【导语】
有一句法谚是这样说的,“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顾名思义,法律只保护那些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保护怠于主张权利的人。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积极主动尽早主张,以免时效过期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