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要告我没签合同怎么补救_员工利用劳动法勒索敲诈
我于2019年入职,到今年(2020年)7月离职公司。期间,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申请了劳动仲裁,裁决我胜诉了。现在,公司起诉说我蓄意不签劳动合同,还要我承担本次的诉讼费,怎么办?你们有过这样的经历吗?
这种情况,一般是公司败诉。这个需要证据说话!至于诉讼费,一般是败诉方支付。因此,如果公司确实没有证据,那么公司起诉的目的,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为了拖延时间,耗费员工的精力。
《为什么很多企业裁员宁愿走到仲裁甚至“危机公关”这一步,也不愿意在员工离职期进行赔偿?》
但是,员工需要仔细回忆一下,有没有在空白纸张上签过字?如果有,不排除公司在空白纸张上面打印“员工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达的声明一类的文件。还有一种情况,员工是不是负责签订合同的人事相关职务。如果是,那也可能被认定为员工自己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总之,可能存在的“故意”证据。
《人事以未订立书面劳动为由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有点悬!》
同时,对于员工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双倍工资(必须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故意不签)。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的是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须承担支付每月两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如果是由于劳动者故意或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则不适用于该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规定的性质并非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而是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惩戒。其目的在于提高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晰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非劳动者可以从中谋取超出劳动报酬的额外利益。
至少,目前的情况看,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支持了双倍工资的。过去,可能有过类似案例,就是即使有故意行为,法院也支持了双倍工资。不过,这些案例都已经很老了,可能不足以作为参考。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也明确出了相关解释。比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第一条规定,如果确系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确系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主张二倍工资的,可不予支持。下列情形一般可认定为“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拒绝签订或者利用主管人事等职权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女职工在产假期内或哺乳假内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内的,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无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综上,我个人倾向性观点:过去,即使是员工故意不签订,公司也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现在乃至未来,员工故意不签订,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参考案例:(2016)苏01民终3157号,这里就是有证据证明员工有故意行为,法院没有支持双倍工资差额。
当然,有一种情况,即使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故意”,公司也应该支付部分二倍工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超过入职一个月的时间,这个时候,员工仍然可以要求支付入职一个月之后至有证据证明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二倍工资)。
另外,提醒大家一下,即使公司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未必可以得到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