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程序怎么走_企业工伤保险赔偿步骤
工伤认定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自员工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主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应由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在此建议最好先采用与用人单位协商的方式解决。
劳动仲裁程序
关于索要工伤赔偿,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则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工伤职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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