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三种情形_夫妻互不干涉也不离婚协议
双方因为感情不合想要离婚,可以通过达成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登记离婚。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则需要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男女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是在我国法律的规定中,有这么几种情况,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第一种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后,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第二种情形:女方分娩后一年内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第三种情形:女方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怀孕在医学上称之为妊娠,终止妊娠意味着停止怀孕。一般来讲,即从女方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例外情形: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相关案例张某、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生育有一女(未满一岁)。张某认为由于婚前接触少,草率结婚,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经常因为琐事生气吵架,现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双方离婚。法院认为,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李某分娩后未满一年,张某不得提出离婚。裁定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温律说法: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合双方都想离婚,那么直接通过私下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就行了,不需要走诉讼程序。但如果只是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婚,那么只有通过诉讼的途径提起离婚,但是在上述文章所例举的三种情况下,男方是不能够提出离婚的。觉得本期内容还不错的欢迎转发、点赞谢谢支持!每日普及身边法律知识通过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说说更多法律知识温霏霏律师: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第三届团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主要业绩:为重庆晨报/上游新闻提供律师解读,受聘上游新闻帮帮频道特约律师。为重庆科技报、重庆法制报等媒体供稿。为重庆市渝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建工威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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