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起管辖异议怎么反驳

2022-07-15 17:33:30 / 新闻热点 / 阅读

被提起管辖异议如何反驳

被告提起管辖权异议的,原告是不需要进行反驳的,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异议成立的案件会移送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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