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心情不好殴打2名护士 殴打他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4月7日,广州荔湾区某医院,一患者无故殴打两名护士,致两名护士轻微伤。
从医院公共视频里可以看到,一男子右手拿手机连续疯狂敲打护士的头,护士举起双手,还是没能挡住他的疯狂袭击。旁边的医生患者听到女护士的呼救后立刻前来制止。
整个过程持续了三分钟,最终在大家的保护下,女护士才得以逃脱。她的脸部和手臂有多处受伤。男子打完人后企图离开,另一位护士上前拦阻时,也被他打伤。之后男子迅速逃离现场,身上还拖着一条医疗线管。
警方在接报后迅速出击,没多久,嫌疑人在另一个声称遭抢劫的警情中被发现。最终,男子交代,打人是因为心情不好,护士让他受委屈了。经鉴定,两位护士为轻微伤,其中一位护士正在住院治疗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殴打他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故意伤害他人,若致人轻伤以上,即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抄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袭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zhidao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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