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期限的法律规定_民事反诉状标准文书
一、基本案情王某与Z县Q镇C村村民委员会从2008年开始恰谈承包C村龙泉沟荒山、荒沟、荒地、荒滩、荒坡事宜。2009年3月份,经C村两委会多次会议研究决定,将该村龙泉沟荒山、荒沟、荒地、荒滩、荒坡承包给王某。2009年3月28日,双方签署了《龙泉沟庄园经济开发承包协议书》,约定王某(乙方)承包C村(甲方)的有林面积700亩,荒山、荒沟、荒地、荒滩、荒坡面积1900亩,共计2600亩。承包期限70年,从2009年5月1日至2079年5月1日止。承包费玖万元整,签约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双方还约定,乙方于2009年3月28日向甲方支付承包费10000元,余款于2009年5月1日付清,合同期限也从5月1日开始。C村向王某出具了收据。收据上有原村书记张*江、刘*庆、会计杨*年签字。收据载明10000元为龙泉沟庄园开发款。但2009年4月29日,王某得知,C村与第三人刘*林签订了与王某所签协议书内容完全相同的《龙泉沟庄园经济开发承包协议书》,仅仅签名改为人名章,而不是亲笔签名。多年来,王某与C村多次协商,C村也答应给同等面积、同价格的四荒地给王某,但迟迟未予兑现,无奈,王某于2021年8月13日向Z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C村继续履行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10万元。该案2022年3月3日开庭,庭审中,法官反复提示C村反诉,C村才表示要反诉,休庭。2022年3月30日,该案再次开庭,但本次才出庭的被告律师对反诉完全不知情,既没有提交反诉状,也没有交反诉费。对此,王某的代理律师提出异议,认为C村未在答辩期内提起反诉;C村应提交书面反诉状;C村未交纳反诉费,应视为撤回反诉。法官的答复是被告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反诉;反诉可以口头提出;反诉费可以在庭后补交。法官说的对吗?二、律师答复1、被告应在何时提出反诉?被告应在何时提出反诉,《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2年)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2019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删除了该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第二百三十二条延续了该条规定。据此,法官的说法是正确的。2、被告能口头提出反诉吗?被告能否口头反诉,《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早在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八十二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历次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除将“口诉”改为“口头起诉”外,坚持了同样的规定。反诉相当于起诉,故被告可以口头提出反诉。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在各级法院口头起诉的案件估计微乎其微。书面诉状格式不对,立案庭都不好好给立案,何况口头起诉。3、被告应在何时缴纳反诉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并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据此,C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反诉费,应视为其自动撤回反诉。
#免责声明#
本站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
点评(共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