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判刑怎么判_贩毒量刑标准

2023-03-20 02:56:50 / 刑法罪名 / 阅读

10月30日,记者从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0月29日上午10时30分,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白玛某某犯贩卖毒品罪案件在该州康定市新都桥镇藏文中学公共开庭宣判。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被告人白玛某某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查获的毒品数量达146.1895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白玛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扣押在案的毒资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悉,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青少年禁毒意识和防毒能力,全力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当日,康定市人民法院“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走进该市新都桥镇藏文中学,开展以“庭审警示零距离 护航青春防毒害”为主题的贩卖毒品案件公开宣判暨法治宣传活动。

这是今年甘孜州首次涉毒案件公开庭审走进校园,因受疫情影响,本次庭审及法治宣讲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来自折西片区的干部群众及该校师生代表近100人现场旁听了庭审全过程,藏文中学2000余名师生在各班教室通过广播形式线上收听了庭审。

甘孜中院供图

经审理查明,白玛某某系贩毒人员,自2020年11月以来,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2021年4月23日下午,白玛某某在领取货物时被康定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当场收缴可疑透明晶体10包,查获毒资现金1035元。后经称量和鉴定,查获的10包可疑晶体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冰毒),净重146.1895克。

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被告人白玛某某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查获的毒品数量达146.1895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结束后,康定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马婷还对藏文中学的学生进行了法治宣讲,她告诉同学们:毒品,这两个字背后,是数不清的悔恨的泪水,是不能回头的深渊,是无数家庭的支离破碎。

为了吸毒,部分吸毒者走上“以贩养吸”的道路,并且把目光盯上了未成年人,他们利用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对毒品并不了解的特点,通过免费提供或让未成年人误食的方法,让未成年人成为他们吸毒的“奴隶”。 “因此,当毒品出现在面前时,同学们一定要意志坚定地拒绝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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